承接 31 步案件办理流程 · 步骤 4-5
步骤5:主任在线审批,是用印的唯一有效授权,未通过不得用印
纸质审批表(步骤10)为归档留痕手续,主任可后续补签,不阻塞流程
| 异常情形 | 处理方式 |
|---|---|
| 合同金额与报价不一致 | 退回协办律师修改,重新从步骤2开始 |
| 利冲检索未完成或有冲突 | 流程终止,不得提交飞书审批 |
| 签署核对发现打印错误 | 立即作废该份,重新打印后再次三方核对 |
| 主任飞书审批未通过 | 不得用印,按主任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 |
| 主任出差无法纸质签字 | 飞书审批不受影响,纸质审批表待主任回所后补签 |
| 当事人超期未签回 | 按催签机制执行(5日/10日/15日) |
| 签署人非本人或无授权 | 退回合同,要求本人签署或补充授权委托书 |
| 签收比对发现合同被篡改 | 立即停止流程,保全证据,上报行政主管与主任 |
| 合同签署后发现有误 | 不得涂改,须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走流程 |
| 用印后发现合同有误 | 立即通知主办律师,视情况签订补充协议或作废重签 |
| 紧急用印但主任暂未审批 | 须主任电话/微信确认,确认记录留存,事后24小时内补飞书审批 |
飞书审批是用印的唯一有效授权,未通过不得用印。纸质审批表为归档留痕手续,主任可后续补签,不阻塞流程。
三方签字的合同底稿是盖章的唯一依据,也是日后追溯的重要凭证。用印和签收比对都必须以底稿为准。
超期未签回:5工作日第一次催签 → 10工作日上报主办律师 → 15工作日书面通知合同效力风险。催签须留存记录。
利冲确认(步骤3)和飞书审批(步骤5)是两个闸门节点,必须通过才能进入下一环节,确保风险在源头控制。